備注:
1.高等學歷教育經歷均需取得相應學歷學位。2.職位要求專業(yè)條件為報考者最高學歷對應專業(yè)。3.與招錄單位工作人員之間有夫妻關系、直系血親關系、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,父母、配偶或子女已移居國(境)外的,子女或兄弟姐妹等直系親屬與外國人結婚的,有6個月以上非公派海外留學經歷的考生,不得報考相關招錄單位職位。同時,與招錄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存在規(guī)定回避情形的,不得報考本單位職位;與招錄單位機關工作人員存在規(guī)定回避情形的,不得報考本機關職位;與處級(含)以下直屬、垂管單位工作人員存在規(guī)定回避情形的,不得報考相關單位職位。4.按照招錄人民警察要求,開展體檢、體能測評、職業(yè)心理素質測評、政審考察。5.限應屆高等院校畢業(yè)生報考、面向西藏自治區(qū)生源。6.限女性。7.不提供住宿,最低服務年限五年(含試用期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