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作地點:
新疆維吾爾自治區(qū)塔城地區(qū)
落戶地點:
新疆維吾爾自治區(qū)塔城地區(qū)
職位分布:
西部地區(qū)和艱苦邊遠地區(qū)職位
職位簡介:
屬于公安機關人民警察,從事邊境管理、治安管理、戶籍管理等工作。
專業(yè)要求:
經濟學類、法學類、教育學類、體育學類、文學類、新聞傳播學類、工學類、工商管理類、公共管理類
工作經歷:
大學生村官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、“三支一扶”計劃、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、在軍隊服役5年(含)以上的高校畢業(yè)生退役士兵
備注:
1.高等教育各階段均需取得相應學歷學位。
2.按《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(試行)》進行體檢。對《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(試行)》未作規(guī)定的項目,按《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(試行)》執(zhí)行。
3.按《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(暫行)》進行體能測評。
4.父母、配偶或子女已移居國(境)外的,有6個月以上非公派海外留學經歷的,上述兩類人員不得報考。
5.僅限大學生村官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、“三支一扶”計劃、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、在軍隊服役5年(含)以上高校畢業(yè)生退役士兵報考。